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所持有的河南江河起重机有限公司等3户不良债权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次公告债权共3户,涉及本金及利息等相关权益截止至债权基准日本金人民币20319.71万元、利息人民币453.69万元,费用合计15.36万元。债权项目分布在河南省郑州市、新乡市、驻马店市。资产明细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截至2022年5月8日)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息 |
费用 |
担保措施 |
1 |
河南江河起重机有限公司 |
301.68 |
125.87 |
15.36 |
朱建学、张晓苹、朱家居、王爱莲提供连带责任保 |
2 |
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299.61 |
0 |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3 |
河南隐仓集商贸有限公司 |
18.03 |
28.21 |
0 |
张催恒、张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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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319.71 |
453.69 |
15.36 |
|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既有可能对整体资产组包处置,也有可能分拆组包或单户处置。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mighty-cbd.com或中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cfaex.com查询,或与以下交易联系人接洽。如有购买意向,按照我公司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我公司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后,可查询具体项目档案。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关联人或者上述人员及其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上述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李女士0371-61779626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才高街6号
邮编:450018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0371-61771789
监督管理部门:河南省财政厅国有金融资本监管处 0371-65802225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0371-69690817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8日